后勤集团公务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5-11浏览次数:828

 

为规范后勤集团公务行为,理顺公务关系,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后勤集团会议制度

1.1 会议类型及参加人员

1.1.1 集团办公会:属集团行政业务会,主要讨论研究集团业务工作问题,由集团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集团正、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

1.1.2 总支办公会:属集团党建思想工作会,由集团党总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总支书记、总支委员、总支干事。

1.1.3 工作协调会:属集团专项行政业务工作会议,由分管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分管总经理,相关中心正、副主任。

1.1.4 工会办公会:属集团工会工作会,由集团工会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

1.2 集团办公会实行定期轮流会议制度

每周二上午8:30分,会议地点由办公室按单双周轮流在首义、南湖校区安排。

1.3 集团办公会实行议题制和民主集中制。

1.3.1 每周一由办公室向集团各负责人收集汇总会议议题。整理议题表经集团总经理审定,分发集团各负责人。

1.3.2各分管总经理应在会议上对所提议题进行说明,提出拟解决办法。经各位总经理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由总经理总结确定议题解决办法。

1.3.3 会议形成的意见、决定,由办公室整理成纪要,报总经理签发,分管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纪要精神进行督办、协调。

1.4  对分管总经理难以决断的突发事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临时会议,或采取电话沟通方式,确定解决办法,并在下次办公会上予以报告。

 

2        公务制度

2.1  集团各中心、部、室的各类报告、请示等,一律报集团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公文属性分类登记及报分管总经理阅示后转发相关中心、部、室执行或提交集团办公会讨论。呈报学校及相关职能处室的报告、请示等,须由分管总经理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呈报。

2.2  集团各中心、部、室申报的设备计划、修购计划,一律报集团办公室汇总,经集团办公室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报学校相关部门。

2.3  集团办公会决定通知单,任务通知单所列内容属指令性业务工作,集团分管总经理、办公室据此督办。各相关中心、部、室应在通知单规定时间内将完成情况填写在处理情况栏中,回复集团办公室。

2.4 各部、室、中心外联工作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集团影响重大的外联工作须报集团办公会审议。

2.5 后勤集团各类接待活动遵循对口对等原则,原则上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

2.6 公务用车集团正、副总经理、总支书记用车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各中心、部、室市内连续用车1天以上(含1天)的。报分管总经理审批;需外埠用车的,一律报分管总经理审批,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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