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膳食中心五食堂张海玲:
本人何红娟,是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教师,于2014年12月24日中午在学校五食堂进餐,不慎遗失钱包,内有现金3000元,身份证、银行卡、消费卡若干,且到下午才察觉钱包丢失。所幸五食堂营业员张海玲拾到后,不断通过我的身份证信息寻找我,最后在一位上过我课的同学帮助下,致电心理咨询中心热线电话13638638365找到我,并归还钱包,钱包、卡完好无损。本人本欲用现金酬谢,但张海玲坚决不收。本人在此衷心感谢张海玲,感谢你的善良和拾金不昧的精神,让我度过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温暖且平安的平安夜,同时也感谢膳食中心五食堂,为我们提供的充满信任的就餐环境,我相信学校后勤保障部会因为你们这样的团队而越来越美好!
祝:
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何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