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16-01-04浏览次数:10

为充分发挥党总支在我部建设与发展事业中的领导作用,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研究、处理重大问题,保证学校及后保部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总支委员,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根据会议的内容需要,必要时可以邀请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纪检组成员、部分党员代表列席参加。

3、会议由党务秘书(党总支干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档案。

二、 会议内容

1、讨论和研究后勤保障部对上级党委和行政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本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2、讨论和研究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推荐和监督等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研究后保部中层管理干部的聘任和调整,并做好党务干部的任免、换届等工作。

4、讨论研究后勤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5、讨论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工作。

6、讨论和做好工会、职代会、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7、研究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会议纪律与要求

1、会议召开前,党总支书记组织总支委员确定会议议题,确定重大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讨论准备。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严格会议保密制度。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勤直属党总支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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