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疾病防控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次数:274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中南大采招字﹝20211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第﹝2020-21-214-6号),启动“幼儿园疾病防控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幼儿园疾病防控消杀”服务。

2.服务地点:中南财经大学幼儿园(首义)、中南财经大学幼儿园(南湖)。

3.服务内容:灭四害、传染病防控消杀。

4.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消杀药剂要求:安全环保。

6.服务要求:

1)消杀频次:每周一次。对于特殊情况(如传染病暴发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采用即报即消杀的方式。

2)中标方每次消杀完毕,应向校方提出申请验收,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提供规范的消杀单备案。

3)中标方确定具体消杀日期后,需负责向校方发放消杀通知,做好消杀前的准备工作。

4)中标方按照校方实际工作情况按时到达消杀现场,在校方值班人员的引领下进入消杀现场,并遵守校方的规章制度。

5)中标方在消杀前,应对现场状况进行确认,消杀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操作。

6)中标方在消杀期间,如果属于中标方不慎引起一切事故和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在消杀期间,不得影响幼儿园的正常作息。

8)中标方消杀应达到相关安全标准,并符合国家消杀的标准和要求。

二、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服务项目报价(注:年服务包干价控制在2万元以内,超出范围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服务方案,内容自拟。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5.过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服务承诺,内容自拟。

三、时间安排

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并将相关资料密封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

2.投标人须在2021719日上午830分携带投标文件参加评审,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

四、评审时间及要求:

1.评审小组成员于2021719日上午830分在幼儿园(南湖)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审。

2.小组成员根据投标公司的服务方案、报价、公司资质、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候选入围单位。

3.中标单位将会在后勤保障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严老师(13886079806883868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幼儿园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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