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中南大采招字﹝2021﹞1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研究,鉴于该项目地域管理要求特殊性,对我校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和杂物清运服务项目需确定两家(首义校区一家、南湖校区一家)清运服务单位,采用小额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两校区内零星建筑垃圾和杂物废旧家具等遗弃物进行清理外运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在限额范围内(首义校区预计发生额4万元/年、南湖校区预计发生额6万元/年)据实结算,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清运服务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和杂物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时间
服务资格期限采取1+1+1年续签服务模式即:从2023年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一次有效期1年,合同期一年度服务结束后通过甲方服务满意度调查考核后方可续签,续签至第三年度截止。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两校区内经校方指定需要清理外运的零星建筑垃圾和废旧家具杂物。
(四)项目采购方式
一个标段两个分包,供应商需分别对应分包投标即:
包1:首义校区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包2:南湖校区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五)项目服务标准要求
1、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由乙方安排装运车量及装运人工或机械对甲方指定区域内建筑垃圾废旧家具杂物进行清理外运,每车必须装满,装满出校时由甲方责任人对装载情况及用车数量进行现场清点确认。
2、装运后乙方应将现场地面打扫干净,并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装载情况进行拍照取证作为结算清单依据,车上垃圾不得在行走过程中遗漏在甲方校区道路上,如有遗漏由乙方及时清理。
3、乙方在校内为甲方发生清运服务时,如出现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等安全问题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垃圾出校后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造成环保,违反武汉市相关城管执法规定等事项,所引发的一切环保纠纷和造成的社会影响,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面负责。
5、大件木质杂物如:沙发、座椅等由乙方负责拆解后再进行摆放装载,乙方应具备能够随时免费提供正/反铲机械的能力,遇突击事项为提高清理效率可提供相关机械协助。
(六)项目服务竞价方式及竞价函模版
1、竞价方式:按所提供车辆满载含税单价按车竞价,结算以甲方确认的清运清单核算,按车计量。
2、竞价函模版(由投标人按此表格式及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公章提交)
(1)校内零星清运车辆(小车型)
投标人名称 | 所提供车辆类型 | 车厢容积尺寸 (长、宽、高) | 实际装载方量 注:实际装载方量必须≥7方 | 对应车辆按车计 满载含税单价 | 车辆实物照片 |
填写公司名称 | 按车辆行车证(车辆类型栏填写) | 填写实际车厢尺寸 | 由投标人填写 ( )方/车 | 由投标人填写 ( )元/车 | 由投标人作为附件提供并附行车证全页面照片加盖公章 |
(2)校内转运场集中清运车辆(大车型)
投标人名称 | 所提供车辆类型 | 车厢容积尺寸 (长、宽、高) | 实际装载方量 注:实际装载方量必须≥22方 | 对应车辆按车计 满载含税单价 | 车辆实物照片 |
填写公司名称 | 按车辆行车证(车辆类型栏填写) | 填写实际车厢尺寸 | 由投标人填写 ( )方/车 | 由投标人填写 ( )元/车 | 由投标人作为附件提供并附行车证全页面照片加盖公章 |
注: 对应车辆按车计满载含税单价应包括以上第(五)条项目服务标准要求全部内容
二、参与竞价程序
(一)报送相关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服务单位准备相关竞价资料,并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报名截止时间)将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只需提供以下第2条内容中第1-2项)报绿化环卫服务中心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将全套评审材料(详见以下第2条第1-7项全部内容)密封后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10:00前(参与评审截止时间)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后勤保障部绿化环卫服务中心会议室参与本项目评审。
2、相关报名单位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提供身份证);
(3)所投对应分包要求:包1首义校区清运需提供武昌区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2南湖校区清运需提供东湖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过往业绩(近两年签订的相类似项目合同原件至少两份);
(5)所提供车辆设备的行车证复印件、固定驾驶人驾证复印件、商业险投保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项目竞价函:{本公告第一项第(六)条-2竞价函模板内容,加盖公章};
(7)项目服务标准要求响应偏离表:{本公告附件中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中的10条,加盖公章};
(二)评审时间:
经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10:00携带项目相关密封资料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后勤保障部绿化环卫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人竞价函报价、第二轮磋商结果、服务标准要求响应承诺、公司规模、类似业绩、所提供车辆设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候选入围单位,报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审定。
项目联系人:张奥 联系方式:027-87568218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水蓝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相关项目响应文件、清运服务合同、年度服务满意调查表的模板(附件,2023.4.17).docx
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