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湖幼儿园采购广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黄金发布时间:2024-08-28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办法》(中南大采招字﹝2021﹞1号)相关文件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24年南湖幼儿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拟采用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主要指学校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的10万以内的非通用货物的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南湖校区幼儿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算:3.6万元以内

(三)招标时间:

本项目招标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日。

(四)项目主要要求

1.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环保、优质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2)供应商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及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技术参数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细则及配件优惠,免费提供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2.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总价应包含全部货物的报价、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售后服务、保险、招标代理费、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3.交货方式及交货期

(1)交货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送货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所需全部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

(3)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货物交付验收完成后3年。

(4)付款方式:产品全部交付验收合格,提供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货款。

(5)售后服务响应: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接到实际使用人故障报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工程技术人员应在4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解决问题,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配件,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4.验收标准

(1)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不合要求产品由成交供应商于3日内更换符合要求产品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位置,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操作指导及培训,直至相关人员完全掌握。

二、参与竞价程序

(一)资格审查

请有意参与竞价的单位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00 前将资质审查有关材料报南湖校区幼儿园办公室初审,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将电话通知;资质初审通过的单位请于开标当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二)投标:

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于2024年9月5日上午9:0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交到南湖校区幼儿园活动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

2.过往业绩(近三年类似项目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

(三)评审:

评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上午9:00 在南湖校区幼儿园活动中心召开,评审小组成员、合格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企业资格、相关业绩、项目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一名候选单位,待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确定为中标单位。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815

附件.doc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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