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23浏览次数:1844

 

 为推进建设节约型校园,既安全又合理地为学生宿舍提供用电保障,特制定如下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研究生、本科生用电按每人每月8度标准核定用电量(免费)。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生免费供电80,全年分两次配送。  

  第二条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宿舍熄灯断网暂行办法》和相应的学生宿舍熄灯断网通知,南湖校区本科生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制度,供电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早上6:30至晚上12:00(节假日、周五、周六和考试期间全日供电)。

第三条 学生寝室逐步安装智能化供电识别器,控制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正常照明负荷额定为1KW(即5A,当超过1KW时,IC卡电表将自动断电;当负荷低于1KW后,电表会自动恢复供电。

  第四条 寝室内外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要保护好电扇、调速器、日光灯等电器,人为损坏及违章用电造成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五条 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熨斗、热得快、电热杯、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具。一经发现,将由保卫部门没收违规电器,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有关院系及学工部通报,情节严重者给以校纪处分。

  第六条 提倡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寝室无人或停电后应关闭电器电源。

  第七条 电表IC卡遗失或损坏,可到水电服务中心补办,收取IC卡成本费。

第八条 电表IC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可通过宿教服务中心楼栋值班室咨询,或拨打水电中心电话南湖校区:88386822、首义校区:88384626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保障部水电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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