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23浏览次数:165

 

1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留学生宿舍每晚2330关门,留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前返回公寓。

2遵守会客制度,客人来校须在接待台办理会客手续,出示证件,无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客人应按规定时间(每日晚2200)以前离校。未经允许,宿舍内不能留宿客人。学生会客时间为: 8:00-22:00

3、特殊情况需要留宿者,必须在留学生公寓门卫室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后,方可留宿。

4在学习和休息时间内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酗酒,大声放音乐等。

5、禁止在留学生公寓公共场所酗酒、大声喧哗,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法律和学校校规的活动。所住的房间不得私自转让、转租。

7凡已失去我校学生资格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离校,逾期学校不再提供住房,室内遗留物品,学校有权进行处理。

8请勿将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室内。留学生公寓内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放假期间要把自己的物品交托他人看管或进行妥善处理,以免丢失。

9、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外清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投弃物品,垃圾要倒在指定地方。

10、不得私自接装电话、电线;不得在房间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各楼层配有电磁灶、微波炉,使用时请勿离开,用完请关闭电源。若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11、禁止在公寓内进行赌博、色情和贩毒等非法活动,违者依法严肃处理。

12、留学生必须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留学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服从管理。

13宿舍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人房间应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更不能私换、私装锁具。

14、请记住以下常用电话号码:

救护:120                 公安:110              火警:119     

电话故障:112          电话查询:114

公寓门卫:51793894     公寓报修:8838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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