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绿化环卫服务中心2018年校园服务车合作运行方遴选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213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1695号)的要求,我校2018年校园服务车合作运行方遴选服务项目需确定一名合作服务方,采用小额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指学校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的10万以内的小额服务项目采购。

以下要求内所指车辆为本项目校园服务车(观光电瓶车),甲方为我校后勤保障部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校园服务车合作运行方遴选

(二)项目合作运行时间

    201811日——20181231

(三)项目合作运行方式

1、学校提供校园服务车车辆(观光电瓶车)及车辆保险、所属车辆每年一次共计1万元以内的大修、运行场地、制定运行线路、制定运行管理公约、制度、细则;

2、合作方负责协助学校进行运行管理,依法安排合格的驾驶人员,依法发放相关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承担车辆日常维护维修、人员劳务及车辆运行的风险控制,并按约定金额上缴合作运行管理费。

(四)学校提供的车辆标准

1、提供校园服务车(观光电瓶车)数量:八辆(车辆所属权归甲方,均可正常运行)

2、车辆购置时间及承载人数(按车辆编号):1号车(购置时间201208月,承载人数14人)、2号车(购置时间201208月,承载人数14人)、3号车(购置时间201305月,承载人数11人)、4号车(购置时间201305月,承载人数11人)、5号车(购置时间201305月,承载人数11人)、6号车(购置时间201305月,承载人数11人)、7号车(购置时间201409月,承载人数14人)、8号车(购置时间201409月,承载人数14人)。

3、车辆图片:

 

(五)项目合作运行相关要求

1、合作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将甲方车辆转包或分包他人。

2、合作方在协议期内必须保证车辆及附属件的完好,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车辆及附属件的完好进行检测评审。

3、合作方拥有校园服务车的车辆使用权,除在校内进行的正常服务运营外,不得更改车辆标识和做其他用途。

4、合作方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中心有关校园服务车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按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5、合作方使用车辆范围只限校内,严禁将服务车辆开出校外。

6、合作方使用服务车辆时必须确保安全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及赔偿由合作方负责,甲方有权监督或协助合作方妥善处理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并可按事故损失总金额的10%对合作方进行处罚。

7、合作方应爱护车辆,如车辆损坏,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自行及时安排维护修理直至完好,禁止服务车辆带故障进行服务运营。

8、合作方承担车辆服务、充电、运营及相关人员工产生的劳务工资、饮食、水、电、住宿费(其中水、电、住宿费用金额据实结算,并由甲方代收代缴)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修理、保养及更换配件的全部费用。

9、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拥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10、如甲方因公益性服务及政策性工作需求用车,合作方需无偿及时的提供免费服务。

11、合作方需向甲方按2万元/台车,缴纳16万元的合作保证金,待协议期满合作方如不愿意续签,在无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合作方需按月向甲方缴纳每月(每年按12个月计)≥3万元的合作运行管理费(此项属于遴选磋商项)。

二、参与合作方遴选的程序

(一)报送相关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参与合作遴选方准备相关遴选资料,并于201812日上午9:00(报名截至时间)将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只需提供以下第2条内容中第1-4项)报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遴选方将全套评审材料(详见以下第2条第1-8项全部内容)密封后于201815日下午16:00(参与评审截至时间)送绿化环卫服务中心会议室参与本项目评审。

 2、相关报名合作方需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为独立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5)过往业绩(需提供近两年过往业绩原件);

6)项目的响应报价函:{此项为本通知第一项-第(五)条-12项的报价,需加盖公章/ 个人签字盖手印}

7)项目合作运行相关要求的相应、偏离表{本通知第一项第(五)条全部内容,需加盖公章/ 个人签字盖手印};

8)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配备(驾驶人员的驾照C照及以上的复印件)、管理细则、服务承诺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个人签字盖手印);

(二)评审时间:

1、评审小组成员于201815日下午16:00在绿化环卫服务中心会议室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小组成员根据合作方报价、本项目合作运行相关要求的承诺、类似业绩、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配备(驾驶人员的驾照C照及以上的复印件)、管理细则、服务承诺等材料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候选入围合作方,报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审定。

2、经201812日上午9:00前报名初审合格符合遴选条件的合作方,请于201815日下午16:00携带相关项目密封资料到绿化环卫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现场唱标、第二轮竞价、服务承诺。

项目联系人:张奥027-87568218 18086624711

  

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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