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中心关于南湖会堂舞台机械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168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1695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舞台机械维修项目招标工作,拟采用小额分散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舞台机械维修

根据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第(2017-18-22-4-4号决议,本采购项目费用控制在17万元以内(如投标金额超过17万则视为废标)。按学校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的30万以内的小型维修建设项目办理。

二、项目主要维修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会堂舞台机械系统的维修,须更换大幕拉幕机及配套耗材、一次排绳卷筒吊杆机及配套耗材,必须使用φ5.1规格以上的钢丝绳,所安装的设备必须符合南湖会堂建筑结构和会堂舞台的结构,所有维修项目均包安装及售后。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1854日至525

四、参与竞价程序

(一)报送相关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参与竞价的单位分别对相应项目报名和准备相关竞价资料,并于201841817:00前(报名截至时间)将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报商贸服务中心办公室初审;

2、相关报名单位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往业绩(近两年签订的相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

3)对应项目的报价函;

4)对应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对应项目的保修期必须达到5年以上;

3、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供货商须在42015:30到达南湖会堂现场进行勘;

44241700下班前请参加评审供货商将方案及最终报价密封后报送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二楼办公室。投标文件要求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三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如果没有正式招标文件不予参加商务招标谈判。

(二)评审时间及要求:

1、评审小组成员于201842510:00在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审。

小组成员根据供货方报价、技术要求承诺、公司规模、相关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候选入围单位。

2、符合评审条件的供货商,请于20184259:50前到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办公室进行现场唱标、报价、售后承诺。

项目联系人:曾樱子

联系电话:88386143     13886079952

  

                                                 商贸服务中心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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