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中心关于南湖会堂门前景观灯维修更换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18-09-29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1695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门前景观灯维修更换项目招标工作,拟采用小额分散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南湖会堂门前两套景观灯维修更换

本采购项目费用控制在2.7万元以内(如投标金额超过2.7万则视为废标,投标金额含税)。按学校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的30万以内的小型维修建设项目办理。

二、项目主要维修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会堂门前景观灯的维修更换,拆除原庭院景观灯2套并予以更换,新装空气开关及配套耗材;拆除原路灯基础,重新制作路灯基础;原景观灯运转,路面恢复及现场清理;所有维修项目均包安装及售后。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181017日至1020

四、参与竞价程序

(一)报送相关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参与竞价的单位准备相关竞价资料,并于201810817:00前(报名截至时间)将以下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报商贸服务中心办公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南湖会堂)初审: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往业绩(近两年签订的相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须在101010:30到达南湖会堂现场进行踏勘(合格投标人将电话通知)

310111700下班前请参加评审投标人将方案及最终报价密封后报送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二楼办公室。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正本,肆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果没有正式招标文件不予参加商务招标谈判。

标书由如下相关资料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往业绩(近两年签订的相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对应项目的报价函;

6)对应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7)对应项目的保修期必须达到2年以上;

8对应项目的维修方案:基本施工流程、施工周期;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评审时间及要求:

1、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10129:20前到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办公室进行现场唱标、报价、售后承诺。

2、评审小组成员于2018101209:30在商贸服务中心南湖会堂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审。

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人报价、技术要求承诺、公司规模、相关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候选入围单位。

项目联系人:曾樱子              联系电话:88386143

  

  

                                            商贸服务中心

                                            201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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