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饮水设备供应服务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者:黄金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学生公寓饮水设备供应服务商遴选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203号或者网上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49月20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遴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L-FW-2024-933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饮水设备供应服务商遴选项目

限价:直饮常温水:0.13/升~0.20/升;直饮热水:0.18/升~0.25/升;综合服务费为营业额的3%-8%比例收取;(最终价格以成交结果为准)报价超过限价作无效申请处理。

项目需求:遴选一家学生公寓直饮水服务商,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公寓引入的(不低于144台)直饮水一体机进行更换,同时免费为学校新购置的49台直饮水机提供更换滤芯服务。项目采用社会合作模式,向社会招商引资建设。申请人取得学校允许经营直饮水服务项目许可,在规定年限内负责直饮水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学校对项目的运营进行整体监管,具体负责项目验收、服务监督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最长三年,合同签订一次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前需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高于或等于85%,则双方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满意度低于85%,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再次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高于或等于85%,则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满意度仍低于85%,则不再续签合同。最终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以采购人与申请人达成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的遴选活动,否则申请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203号(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遴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遴选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遴选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654394052@qq.com邮箱(注:发送标题中应清楚完整地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遴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遴选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注:以上文件仅作登记使用,不作审查使用。

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

四、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启封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0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2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 (http://hqjt.zuel.edu.c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http://czzx.zuel.edu.cn/TPFront/)、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uhanxinhanglu.com/)

2. 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获取遴选申请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申请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申请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本项目遴选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遴选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在代理机构成功获取遴选文件的申请人,放弃参加遴选活动的,须至少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2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文件截止当日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告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或学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134762556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203号

联系方式:13476295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玉、黄玉婷、邓中荣

话:13476295157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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